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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珠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0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30 09:54:48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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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晓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结合海珠旧改,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提案》(第4018号)提案收悉。经与区住建局认真研究,我区意见如下:

  一、关于“利用海珠旧改,把各类闲置空间向更多养老服务投资者开放,同时在价格上给予养老服务机构一定的优惠”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管理工作,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确保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为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推动养老服务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提供设施保障。二是对于利用国有物业等举办的普惠型民办养老机构给予租金、租期等优惠。

  二、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与我区城市更新计划相互融合,各部门协同制定实施细则”建议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通过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不断优化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布局,在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的相关要求,结合现状和现行控规公共服务设施分布进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且在布局上充分考虑各类设施的服务半径可基本覆盖改造范围内居住用地的要求。目前,在已批复的石溪村、赤沙村等项目中均落实了养老福利设施配备,包含老人福利院(养老院)和各类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在正在编制的五凤村、凤和村、红卫村等多个项目片区策划方案中均按要求落实有关养老福利设施配置。

  三、关于“重点发展具有复合型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议

  近些年,我区重点打造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一是全区建成区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家,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8家,每个社区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配配餐等功能的社区颐康服务站,形成“1+N”服务网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上门+日托+全托+站点”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二是以养老机构为载体,利用机构的优势资源,辐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造集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社区照护服务体系。三是推进养老机构向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延伸,支持鼓励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养老机构的专业优势,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放到社区,把专业服务向社区辐射和延伸,将专业养老机构的功能放大。

  四、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的‘菜单式’服务模式,实现从‘配餐’向‘点餐’的转变”建议

  一是全区18条街道均建有一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设置1个社区颐康服务站,为辖内老年人提供综合性、多功能、普惠性优质养老服务。二是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和适老化改造工作。通过对老年人家中进行适老化改造,安装生命体征监测设备、门磁感应器等,对居家老年人进行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提供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和定期巡访等六大类服务,实现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养老院式的照护服务。

  五、关于“鼓励扶持龙头型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整合服务力量,实现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培育打造一批规模化、连锁化的社区日间照料品牌”建议

  一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厂房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改造,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带动提升海珠区整体养老服务品质。二是积极扶持品牌养老企业。越秀集团、保利发展集团、华邦集团、万科、中远海运、松鹤养老院、雍美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等深耕于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在区内举办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郑玲,联系电话:3407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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