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民政局对海珠区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4015号提案的答复
吴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养老服务’向旧村改造老人安置区延伸的提案”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建立院舍型的老人安置区管理与服务机制”的建议
一是区规划资源分局积极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和市住建局等各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广州市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管理工作,落实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为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推动养老服务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提供设施保障,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二是在沥滘村改造工作中,区住建局指导改造主体与合作企业制定老年人安置方案,建设长者临时安置区并形成社区院舍型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模式,以解决旧村改造临迁期间老年人的过渡性居住问题。目前,沥滘村改造项目第一期已建成40套长者临迁安置房:配备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空调、平安钟等设备,设置老年人活动中心,配置餐桌及室内娱乐设施,并配有物业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安保及清洁卫生。
二、关于“推动完善安置区‘安全养老’的适老化养老设施设备”的建议
一是在安置区内建设或改造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扶手、电梯等,确保老年人能够方便出行。同时,设置紧急呼叫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提高老年人的安全保障。二是在安置区内积极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根据老年人罹患疾病和残疾情况等因素,为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的居民、65岁以上失能失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一级和二级肢体残疾人、行动不便或卧病在床的特困人员等确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上门巡诊、治疗、随访、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家庭药箱整理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
三、关于“建立安置区‘15分钟’便利养老生活圈”的建议
一是在安置区内设置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并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配置助餐、助浴、助洁、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多样化服务设。二是根据特殊老年人群体的实际需求,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巡访等上门服务。同时,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三是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重点工作要求,区规划资源分局结合城市更新相关工作与技术规范,按要求规划配置街道级养老公共服务设施。2024年已批复凤和片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设置1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11处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各900平方米。
四、关于“推动卫生服务机构延伸至安置区”的建议
一是根据全区各改造片区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海珠区已在各改造片区范围、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数量,高规格配置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弥补城中村中规划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站)不足。同时我局结合旧城中村改造进度,对改造片区安置区服务范围、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现状,做好深入细致的调研,在安置区附近就近设置建设社区卫生站或医疗点,将各街道辖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延伸下沉安置区,为安置区居民提供优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安置区内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制订免费包、基本包、个性化包三种类型签约服务包,开展“点单式”个性化签约服务,签约家庭医生可通过电话、微信、QQ、互联网平台、面对面等多渠道,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及居家药学服务等内容,密切签约双方关系。2023年,海珠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217892人,已签约家庭医生共计184836人,签约率达84.83%。
五、关于“发动企业公益资源倾斜至安置区”的建议
加强对企业公益资源倾斜至安置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可以建立项目档案、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陈莹,联系电话:34224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