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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经营人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3 17:02:34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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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经营人名称:刘兵

身份证号码:430722***********2

经营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五村兴隆新街7号101房

联系电话:1866694****(刘兵)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7日,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五村兴隆新街7号101房的创美文化养生护肤造型店(无营业执照)聚集约8人追讨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局于2024年12月6日在该单位经营地址张贴公告《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穗海人社监字〔2024〕第145号),并同时通过局短信平台向其经营人刘兵发送短信,通知其于2024年12月10日10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欠薪问题,但该单位经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我局调查处理本案。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该单位经营人刘兵于2024年12月18日11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该单位经营人逾期仍不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我局将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103室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84250956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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