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街道调解中心调解员)业务培训
发布日期:2021-04-30 11:15:33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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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业务水平,推进我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4月20日,区人社局在局机关三楼会议室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街道调解中心调解员)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分为两个专题,分别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业务骨干进行授课。
区仲裁院调解庭庭长黄霞就近期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在调解中的适用问题进行解读,从调解实践的视角生动阐释了在工作中如何灵活运用司法解释相关重点条文,并对仲裁审查确认的办理流程予以详细说明。
(黄霞庭长讲授司法解释在调解中的适用问题)
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原婕就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与法院司法确认衔接问题进行解读,明确司法审查确认程序的实践意义与适用范围,并结合实例对申请司法确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要点作出详实的说明。
(原婕副大队长讲授司法确认程序相关操作要点)
培训过程中,参训人员精力集中,认真听讲,踊跃向授课人员提问交流,培训效果较好,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劳资纠纷处置工作、提升我区劳资纠纷处置效能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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