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
用人单位: 广州盈通物联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UQ74N5C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王顺 身份证号码:341126**********34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立阳 身份证号码: 320882**********13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未依法支付刘培伟等11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31284.13元,情节严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 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103室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4250956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