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广东颐和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海珠江南大道中营业部)
发布日期:2023-09-11 15:17:49
来源:海珠区人社局
分享到:
浏览量:-
广东颐和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海珠江南大道中营业部:
因你单位注册经营地已停止经营,我局无法通过现场、邮寄等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人社监字﹝2023﹞第98号),现依照规定予以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人社监字﹝2023﹞第98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人社监字﹝2023﹞第98号)
2.《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