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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广东颐和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海珠江南大道中营业部)

发布日期:2023-09-11 15:17:49 来源:海珠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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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颐和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海珠江南大道中营业部:

  因你单位注册经营地已停止经营,我局无法通过现场、邮寄等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人社监字﹝2023﹞第98号),现依照规定予以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人社监字﹝2023﹞第98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人社监字﹝2023﹞第98号)

             2.《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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