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2 10:31:00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到:
浏览量:-
欠薪单位名称:广州恒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自编7栋
法定代表人:豪立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6日,我局接广州恒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聚集追讨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广州恒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豪立携带相关用工资料于2024年8月5日11时前到我局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欠薪问题。
本次公告后,如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的,我局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你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103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50956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