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广州恒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9-06 14:42:34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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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由于你单位不配合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欠薪问题,且经营地址无人签收文书,员工聚集讨薪引发群体事件,现我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穗海人社监字﹝2024﹞第86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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