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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1 17:20:48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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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单位名称:广州新韵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大塘赤岗西路302号自编B2-B101

法定代表人:王朝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E151R    联系电话:1530229****(王朝军)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0日,我局接注册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大塘赤岗西路302号自编B2-B101的广州新韵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员工集体讨薪事件。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12日下午在该单位注册地址张贴公告《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穗海人社监字〔2024〕第107号),并同时通过局短信平台向其法定代表人王朝军发送短信,通知其于2024年10月16日10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欠薪问题,但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我局调查处理本案。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24年10月24日18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逾期仍不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我局将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1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4250956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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