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广州市龙辉广告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11-05 14:50:45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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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单位注册经营地已停止经营,我局无法通过现场、邮寄等方式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穗海人社监字﹝2024﹞第34号),现依照规定予以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穗海人社监字﹝2024﹞第34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穗海人社监字﹝2024﹞第34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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