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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度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3-09 09:59: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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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双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2018〕788号)、《关于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双控”目标及加强能源“双控”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节减办〔2019〕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千家”“万家”非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和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穗发改〔2019〕492号)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海珠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共12家,其中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的1家,占总数的8.3%;“完成”等级的8家,占总数的66.7%;“基本完成”等级的3家,占总数的25.0%。

  现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广东财经大学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深挖节能潜力,为我区节能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我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节能目标责任,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

  附件:20200303广州市海珠区2018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通报 挂网.docx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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