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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洲街道关于加强村社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3-31 17:30:44 来源:华洲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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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村社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工作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我街村社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机制,确保我街村社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经济联社应由担任联社副职领导或副书记直接分管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其他社委成员应在分工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各经济社应参照经济联社在社委分工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每半年,经济联社至少召开一次全部联社、经济社社委专题会议部署本联社范围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经济联社召开一次研究讨论部署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的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每季度,经济联社各党委、社委领导至少一次带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每季度,各经济社召开一次研究讨论部署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的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各经济社社委至少一次带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专职消防队队伍建设

  落实《广州市消防支队关于建设微型消防站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每年落实专项经费,用于各经济联社专职消防队设备、装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工作;确保专职消防队保持常备战斗力,各专职消防队有队员离职的,必须做到先补充人员,再同意离职队员离岗;加强专职消防队巡查工作力度,每名队员每月至少巡查20家场所,并有相关的台账资料记录,确保每年检查能覆盖联社和经济社所有物业场所;严格落实专职消防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确保区消防大队能调度畅通,发生紧急事件能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加强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每月至少自行组织开展一次队伍训练,每半年由街道协调到华洲消防站开展一次联勤联训工作。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演练

  进一步提高村社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加强与相关单位、企业的应急联动,各经济联社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消防演练,全面检验村社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辖内村民安全意识,各经济联社每年要落实安全宣传经费,确保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11月“119宣传月”举办一次专题宣传活动。各经济联社、经济社组建全体社员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微信群,在微信群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同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时,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方面的教育宣传工作。

  (四)落实事故汇报机制

  各经济联社、各经济社应做好各自辖内事故汇报工作,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后30分钟内,必须将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情况、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初步估计损失、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向街道安委办报告。事故汇报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情况。

  三、考核与问责

  各经济联社召开会议、开展巡查、举办活动等工作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巡查台账、活动总结等工作资料,每半年将工作资料上交到街道安委办(安监中队)考评。街道安委办将根据各经济联社考评结果和其他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直接与街道经济联社年度考核中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项目挂钩。

  对未落实相关工作、工作措施不力的,将由纪委监察室提醒谈话;对于发生事故后,存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年内辖内发生一般或以上安全事故或亡人火灾的经济联社,年度考核评分为零,并取消事发地所属经济联社、经济社和相关责任人当年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华洲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3日


  附件:海华办〔2021〕6号华洲街道关于加强村社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作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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