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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十三五”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8-02 10:56:32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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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千家”“万家”非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和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穗发改函〔2021〕52号)要求,我局对“十三五”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共考核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10家,其中“超额完成”等级的2家,“完成”等级的4家,“基本完成”等级的4家。

  现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深挖节能潜力,为我区节能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关于节能减排及低碳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节能目标责任,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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