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管理公开

关于撤销联星文化星城商业、办公楼(自编A-2、A-3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2 15:53:44 来源:区水务局
分享到:
浏览量:-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联星经济联合社生产建设项目联星文化星城商业、办公楼(自编A-2、A-3栋)项目,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 第四条第(二)项及《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第三点第(一)项的规定,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决定撤销2020年3月16日《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关于联星文化星城商业、办公楼(自编A-2、A-3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回执》。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2021年9月9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