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2021年度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9 17:27:44
来源: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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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推动货运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粤交执〔2016〕168号)、《广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意见的通知》(穗治超办〔2014〕19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海珠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合法装载监管,从源头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治超办)联合区住建、交通、水务、城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18个街道,对全区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分类核查统计,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确定1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和9家普通货运源头单位。
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将海珠区2021年度货运源头单位名单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热线12345,区治超办监督投诉电话020-84391606。
海珠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海珠区2021年度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一、重点货运源头单位1家
二、普通货运源头单位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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