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关于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一、行业管理责任
(一)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及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行业(领域)发展规划,拟定安全生产政策、行业规范和规程标准;
(三)从规划、规模、人员素质等方面严格行业准入,强化源头治理;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相关责任。
二、行业监管责任
(一)落实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以及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以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三)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六)依法开展涉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依法实施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并对许可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八)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与或者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九)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进行事故统计;
(十)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一)支持和配合应急管理等综合监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责任。
(十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