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州海珠湿地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审批前公示 |
申报单位 | 区林业和湿地管理局 | 建设单位 | 区林业和湿地管理局 |
建设地点 | 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海珠湿地 | 建设期限 | 2025年3月至2027年12月 |
总投资 | 7501.6万元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94.84公顷,其中垛基果林湿地修复工程30.5公顷,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50.44公顷,水生植物多样性恢复示范工程23.6公顷。 一是开展垛基果林湿地修复工程。建设内容为垛基果林湿地修复13.5公顷、水动力提升和水环境修复设施9组、岸线修复13.9千米、挺水植物建植14900平方米,沉水植物建植41700平方米,以及闸坝等设施更新改造等。 二是开展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2168平方米、河沟水系生态修复12046平方米、中心湖区水生态系统重构9546平方米、花溪湿地水生态及多样性保育3312平方米及水系生态河湖缓冲带建设等。 三是开展水生植物多样性恢复示范工程。建设内容为濒危水生植物生境修复1.6公顷,鸾尾科水生植物生境修复2.4公顷,水生作物生境修复8公顷,特色水生植物生境修复6公顷,林泽生境修复2公顷,灌泽生境修复2公顷,草泽生境修复2公顷,蝴蝶、萤火虫生境修复1.2公顷,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
审批处室 | 海珠区发改局审批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20-84394636 |
电子邮箱 | hzfgspg@gz.gov.cn | 邮政编码 | 510220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4楼407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政;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