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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校园清凉工程(用电增容项目)五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6 09:54:41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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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校园清凉工程(用电增容项目)五期

申报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建设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同福西路德和新街9号、工业大道北水镕3街13号、仓头路北山村北山大街8号、新港东路黄埔村华忔里六号、江南西路紫玉大街18 -20号、海珠区宝岗直街、 工业大道南821号、海珠区仑头村启明坊外街10号、工业大道南石溪村冲边街一号之五、东晓南路五凤村来仪大街9号、宝岗大道466号、泰沙路235号、前进路基立道55号以及泰沙路悦安街12号

建设期限

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

总投资

2268.57万元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对14个校区和园区进行电房改造,更换总电箱及各层电箱,改造线路,更换老化电线。

审批处室

海珠区发改局审批管理科

联系电话

020-84394636

电子邮箱

hzfgspgl@gz.gov.cn

邮政编码

510220

邮政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4楼407室

  本公示的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政;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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