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海珠区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22 10:55: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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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海珠区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6年8月23日-2016年9月12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1.邮寄至广州大道南999号海珠区法制办公室;
2.电话:89088860;
3.电子邮箱:hzqfzbgs@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海珠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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