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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海珠区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22 10:55: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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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海珠区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6823-2016912 

  二、提交意见途径: 

  1.邮寄至广州大道南999号海珠区法制办公室; 

  2.电话:89088860 

  3.电子邮箱:hzqfzbgs@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海珠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海珠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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