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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校园清凉工程(用电增容项目)四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8 20:25:43 来源:海珠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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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表

事项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校园清凉工程(用电增容项目)四期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建设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下属16个中小学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仑头村启明坊外街10号、新港中路赤岗大塘聚德路西横街2号、江宝路350号、泰沙路50号、泰沙路235号、工业大道南821号、基立道55号、江南西路紫玉大街18号等。

建设期限

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

总投资

2632.56万元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16个中小学。

主要内容:电房改造,更换总电箱及各层电箱,改造线路,更换对应老化电线,增加智慧校园节能安全管理系统。

审批处室

海珠区发改局审批管理科

联系电话

020-84394636

电子邮箱

hzfgspg@gz.gov.cn

邮政编码

510000

邮政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4楼407

  本公示的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政;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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