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海珠区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4 10:07:48
来源:海珠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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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海人社规〔2019〕1号)精神,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中大创新谷”等24家单位开展了区级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价工作,现对评价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于公示规定时间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茶亭前5号之七(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10220,联系人:崔明慧,电话:020-34381261,电子邮箱:haizhu34381261@21cn.com。 为能及时查证公示所反映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上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反映材料要加盖公章及署上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没有署个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9年度海珠区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价结果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2019年度海珠区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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