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审核结果的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2 16:54:53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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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和《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现补充2021年专利资助项目拟通过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对异议情况严格保密,凡匿名、冒用或超出限期的异议不予受理。电话:89001062。邮箱:hzqzscqj@126.com。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801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编:510000。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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