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侨务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海珠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侨务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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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海珠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侨务局)
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共22项(包含子项),已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其中“民族、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分别于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5日由上级撤销。行政许可申请量3件,其中受理量2件、不受理量1件;行政许可办结量2件,其中审批同意量2件、审批不同意量0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部紧紧围绕省、市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依法行政,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及时梳理行政审批项目,完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目前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间压缩率达到95.21%。
(二)公开公示情况。我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依法在广东省行政平台公开执法数据。
(三)监督管理情况。我部已按照要求制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有关监管措施、标准,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2022年度没有发现及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情况,没有接到社会的投诉与举报。
(四)实施效果情况。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我部行政审批事项均采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目前该工作流程实施效果较好,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和便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满意度为100%。
(五)创新方式情况。一是积极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服务新模式,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二是不断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健全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深化“网上办”、“指尖办”事项做到“全覆盖”。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定期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所需材料逐项进行了清理,依法对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目前,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部门间信息情况未能真正达到资源共享,网上审批功能不够灵活,技术“关口”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依法行政,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二)加强部门联动沟通,提高技能水平。建立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共享群,及时反馈问题,加强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