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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促进企业挂牌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海科工商信规字〔2022〕5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音频)

发布日期:2024-12-18 20:23:43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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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2022-5

  一、废止背景

  《广州市海珠区促进企业挂牌上市实施办法》(海科工商信规字〔2022〕5 号,下称《实施办法》)已于2022年7月1日印发实施,印发至今暂无企业获得扶持奖励。为全面落实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基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等规定与政策导向,《实施办法》目前部分规定与最新政策导向不相符,已不能适应我区促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需要,评估后决定实行废止,不再继续实施。

  二、废止理由

  《实施办法》目前部分规定与最新政策导向不相符,已不能适应我区全面落实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要求与促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需要。为促进我区优质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全面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废止《实施办法》。

  三、废止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一条;《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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