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海珠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政策解释
一、编制背景
为了建立健全海珠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指导和规范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海珠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开展海珠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海应急委〔2019〕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广州市海珠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海府〔2017〕19号)进行修编,形成《广州市海珠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穗环海〔2024〕7号)。
二、编制预案的目的和意义
海珠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修编有助于识别风险隐患、了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监测、预警级别、应急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和沟通协作,使突发水污染事故应对处置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利于对突发水污染事故及时作出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确实保障水环境安全、保护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广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广州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珠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海珠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
编制本预案时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性。本预案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海珠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制定。
2.一致性。本预案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持一致。对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组织体系、预防和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预案管理与实施等过程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3.适用性。充分考虑现阶段海珠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管理的实际状况。
4.可操作性。本预案对海珠区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风险防控要求、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处置、后期处置及应急保障、应急救援演练等所有阶段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5.协调性。本预案的编写遵守《广州市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确保我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与上一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8个方面。
附件:
- 海珠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05-17]
- 一图读懂《广州市海珠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