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海珠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释
一、编制背景
为了建立健全海珠区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海珠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开展海珠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海应急委〔2019〕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广州市海珠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穗环海〔2024〕6号)。
二、编制预案的目的和意义
海珠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有助于识别风险隐患、了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监控、预警级别、应急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和沟通协作,使辐射事故应对处置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利于对辐射事故及时作出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辐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规定》《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海珠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海珠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
编制本预案时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性。本预案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海珠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制定。
2.一致性。本预案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持一致。对辐射事故处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组织体系、预防和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预案管理与实施等过程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3.适用性。充分考虑现阶段海珠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的实际状况。
4.可操作性。本预案对海珠区辐射事故的风险防控要求、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及应急保障、应急救援演练等所有阶段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5.协调性。本预案的编写遵守《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确保我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与上一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应急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8个方面。
附件:
- 海珠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05-17]
- 一图读懂《广州市海珠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