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瑞宝钢混结构平台工程“10·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0月10日11时许,在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大干围路38号第5工业区(又称:海珠创意产业园)11之1西梯首层103-2B室的钢混结构平台、全钢楼梯工程(以下简称:钢混结构平台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
2024年11月26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收《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函》,经核查:2024年10月10日,在海珠区大干围路38号第5工业区11栋之1西梯首层103-2B室,一名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掉落至1楼受伤。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区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商信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以及瑞宝街道办事处各派2人组成的海珠区人民政府“10·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中山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人员问询、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海珠瑞宝钢混结构平台工程“10·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现场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人违规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详情请点击附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