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琶洲“11·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技术报告
发布日期:2025-11-03 09:15:49
来源: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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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6日2时54分许,刘*聪驾驶粤ABT712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沿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由东往西行驶时,与无号牌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黄色,以下简称移动平台)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
事故发生后,海珠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4年5月14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海珠琶洲“11·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海珠区安委办组织成立“海珠琶洲‘11·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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