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龙凤广州市南风环境设施管理有限公司“7·14”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5-11-20 16:51:38
来源: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分享到:
浏览量:-
2025年7月14日2时29分许,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工业大道北48号,以下简称:明兴公司)污水处理站发生一起淹溺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8.6406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纪委监委以及龙凤街道办事处各派2人组成,并邀请区检察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派人参加的海珠区人民政府“7·14”一般淹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人员问询、调查取证和专家鉴定,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分析了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海珠龙凤广州市南风环境设施管理有限公司“7·14”一般淹溺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详情请点击附件查看。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