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官洲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工程“3·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6-05-18 17:47:05
来源: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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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4日11时许,在海珠官洲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工程(以下简称“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2.357691万元。
事故发生后,海珠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海珠区人民政府“3·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5年3月28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海珠官洲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工程“3·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广州市海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组织成立海珠官洲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工程“3·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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