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审计 > 审计结果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10-17 11:13:55 来源:区审计局
分享到:
浏览量:-

  ——2025年9月28日在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构筑经济发展新优势,激发有效市场新活力,较好地执行了海珠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性、战略性突破3,000亿元,达3,008.35亿元。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3.30亿元并完成100%支出,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首要工作任务,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释放债券资金对稳投资、补短板、增后劲的效应。积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教育基础设施提升等重点工作提供支持。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基础上,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区级财政投入3.57亿元支持科学技术创新等行业发展,建成全市首个大模型创新服务中心,举办2024数字营销创新公开课活动和8场系列生态大会,推动超70个项目落地。投入3.65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实施,助力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推动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

  ——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2024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共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7亿元。推动教育资源增量提质,加快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进程。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民生支出投入,促进民生福祉保障精准发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提升审计整改质效。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的全口径清单管理、全周期督促指导、全过程审核把关,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和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审计整改成果,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截至2025年8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8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金额7,413.45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项。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1.79亿元、总支出160.39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0.82亿元、总支出64.69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41亿元、总支出0.39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0.79亿元、总支出0.47亿元;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2.94亿元,年末债务余额90.3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管理效能,做好重点支出保障,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有待完善。3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下达至业务部门使用,涉及金额18.49万元。13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时细化分配至用款单位,涉及金额1,496.78万元。对13个部门的12个预算项目执行进度监督不到位,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20%,涉及金额3,622.66万元。

  (二)财政资金统筹有待加强。8项市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并未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涉及金额255.10万元。

  (三)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未按发行文件或偿债计划执行。1个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清单内工程未施工,个别施工图与工程现场不一致。1个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项目进展缓慢。1个项目未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实际效益未达预期,涉及专项债券资金131.80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不够科学。4个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指标设置不具体、未量化,或者与目标要求不相关。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5个部门和所属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及按照预算批复组织预算收支,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1个部门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涉及金额78.15万元。1个单位购置办公设备后长期闲置,涉及金额1.19万元。

  (二)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

  2个部门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缺少验收流程等关键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1个部门委托无资质企业开展零星拆除工程,涉及金额5万元。1个单位超出年初预算进行采购,涉及金额0.63万元。1个部门未及时完成个别政府采购合同备案。1个部门未严格审查个别政府采购合同。

  (三)非税收入管理不够严格

  1个部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底数不清、经营性物业收入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3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6.09万元。

  (四)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个部门未严格审核请款资料,多支付款项0.64万元。2个部门、4个单位历年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66.76万元。1个部门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水费、电信费和电费支出缺少原始凭证。2个部门会计科目核算错误,涉及金额4.21万元。

  (五)公务用车管理有待加强

  1个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报销不规范,缺少费用清单。2个部门公务用车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不完整。5个部门未按规定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重点领域发展审计情况

  审计了海珠区2022年至2024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决策部署,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空间总体保护及推进国土空间高效利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临时用地管理不严。5宗临时用地超期未完成复垦验收,总面积50,210.59平方米。2宗临时用地实际使用面积超出批准范围,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总面积2,612.92平方米。

  (二)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相关部门未按《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及时公开海珠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制度。相关部门未按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监督检查制度、土地复垦监测制度。

  四、政府投资和民生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数字政府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了海珠区数字政府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海珠区数字政府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数据要素创新改革、筑牢数字化新基建、数字赋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公共数据开放管理不够到位。一是未按照公共数据开放计划开放公共数据,截至2024年底仍有8个数据集未公开。二是公共数据集开放质量不高,未及时对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发布的公共数据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导致已上线的146个公共数据集中有15个数据集的实际录入数量为0。

  2.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有待完善。一是建设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对非信息化项目施工发生变更、追加信息化建设内容的情形,现行制度未作出指引和规范,导致主管部门未能及时掌握全区系统平台建设情况,存在监管盲区。二是对个别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合同履约情况监管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度缓慢、建设成果未达要求。三是个别信息化项目闲置或使用率较低,未达预期效果。

  (二)特色街区建设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了1个特色街区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对周边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优化了沿线街区环境,改善了当地村民的居住和出行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一是施工图未经审查先施工。二是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施工,多计工程费用14.55万元。三是签证单多计工程量,多计工程费用12.94万元。四是部分工程文件资料不真实、不准确。

  2. 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付款履行监控不到位,其中工程预付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涉及金额56.59万元;工程进度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未按规定分开支付。二是代建管理费未按决策事项签订合同,涉及金额46.80万元。三是未按合同约定调整材料价差,多计工程费用1.64万元。四是财务报销资料不完善,个别费用报销缺少合同、银行汇款凭证等附件资料。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1户区直接监管企业及下属部分重点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企业围绕党和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引导国有资本持续推动产业载体改造和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加快产业链布局,较好地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经营及风险管控不够到位。一是风险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交易保证金存在损失风险。二是对出现重大变化的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及时作出应对、未履行集团内部决策程序。三是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四是未对投资参股企业办理占有产权登记。五是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未提交党委会和董事会研究审议,且未报送区国资监管部门。六是未按时报送经营业绩考核建议方案。

  2. 建设项目管理不够严格。一是个别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施工图未经审查先施工。二是个别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三是对工程预算报告审核不到位,多计预算25.85万元、多计工程费用20.45万元;对工程量报告审核不到位,多计工程费用17.77万元。

  3. 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未建立公开招租实施细则。二是17处合同已到期物业未重新公开招租,且租金低于市场价。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其中固定资产台账漏登记且登记信息不完整、涉及金额128.43万元,存货盘点监督不到位。四是违规借用下属及关联企业车辆。

  4. 会计核算不够准确。一是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1户下属企业少计主营业务收入1918.03万元、少计主营业务成本1914.02万元;1户下属企业多计主营业务收入577.11万元、多计主营业务成本535.80万元。二是将固定资产错误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影响1户下属企业2024年净利润63.90万元。

  5. 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健全。未按要求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和差旅管理制度。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区级财政管理、区级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固定资产登记不够完整。3个部门未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涉及金额4.98万元;40处物业未能在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完整反映,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情形。

  2. 固定资产入账不够准确。2个部门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涉及金额9.96万元。3个部门固定资产卡片登记不规范,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部分固定资产未做到一物一卡登记,未能准确反映资产管理情况,涉及金额210.52万元。

  六、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9月以来,各项审计共发现并向区纪委监委和职能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信息3起,主要涉及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及其他方面的违规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财经纪律约束。抓好财税收入组织,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拧紧经费“阀门”、将过紧日子落到实处,从预算源头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继续加快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聚焦政策制定、决策执行、预算分配、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精准查摆突出问题,筑牢监督“防护网”。

  (二)优化项目建设管理,聚焦优质服务供给。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管控,突出从严从紧导向,强调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项目落地成熟度和建设精细化水平。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加快推动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紧扣教育、医疗、养老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扩大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力度及覆盖面,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资监管及风险防控。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提升资产管理效果。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的重点环节监管和风险防控,全方位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目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审计监督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做好保障,为加快建设数字引领最强、产城融合最好、绿色宜居最美、文商旅融合发展最旺的“海上明珠”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