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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6:43:19 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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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29日在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年来,区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聚焦重大政策跟踪落实,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4”工作举措,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认真执行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计划的决议,抓紧抓实抗疫情、稳经济、保民生、谋发展各项工作,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78亿元,完成调整计划54亿元的103.3%。多渠道争取财力来源,2021年收到中央直达资金3.64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资金7.83亿元,力促重大项目顺利开展、民生实事办成办好。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民生保障措施坚决有力。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38亿元,重点保障卫生、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和各项公共事业支出,安排民生和公共领域支出106.50亿元,其中教育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6.7%、3.9%。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落实日常绩效“申报—监控—自评”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对9个街道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11.74亿元及18个项目支出2.86亿元的绩效自评开展复核和重点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切实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整改效果明显提升。完善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区属单位完善内审职责机构,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内审监督与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区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督促、纪委监委巡察问责的整改工作体系。截至2022年6月底,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41个问题,其中4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持续整改中,整改完成率明显提高。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财政审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以财政同级审为核心,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着力点,对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能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切实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了重点支出和重点工作,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基本实现收支平衡。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良好,决算草案报表编报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个别预算指标回收、调减幅度较大。21个部门的32个项目年内预算指标回收、调减比例超70%,涉及金额1695.88万元。主要将指标予以回收或调减后,统筹用于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

  (二)跨部门二次分配预算指标。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相关项目资金的具体实施主体和使用单位,年中将7个部门的年初预算指标再二次分配至其他部门,涉及金额5644.25万元。

  (三)预算绩效监管不到位。个别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不够规范,存在指标个数未达要求、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等问题;1个部门未按规定报送绩效监控的相关评价材料;38个单位111个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各项要素填报内容较简单,目标指向不够清晰、不够明确。

  (四)未按规定及时公示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仅公示至2020年11月,政府基金目录清单未公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持续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要求,对全区74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开展审计,并结合其他审计项目重点审计了8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36个部门146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总体预算执行率仅13.45%,涉及未支付金额6333.93万元,其中27个部门6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未支付金额3846.64万元。

  (二)非税收入管理方面。4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296.60万元。1个单位未足额收取物业租金4.28万元。1个单位代征非税收入手续不规范,未按规定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协议书。

  (三)财务管理及核算方面。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个单位部分已验收且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469.80万元。二是差旅费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差旅费2.82万元。 

  (四)工程建设方面。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1个单位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未明确约定工程竣工日期,且实际竣工验收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1年以上。二是核实工程量不细致,3个单位4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17.69万元。三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不严,1个单位个别工程结算送审多计量工程款10万元。四是工程管理不到位,2个单位3个项目存在违建、重复施工等问题,造成财政资金浪费121.93万元。

  (五)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公建配套设施的使用情况疏于监管。1个单位的个别公建配套设施未按规定用于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1个单位7处公建配套设施闲置1-5年未使用。二是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3个单位办公设备等资产未登记入账;1个单位23处物业信息登记不准确。三是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7处物业空置6-9年未招租,涉及面积235.37平方米;1个单位未及时处置长期待报废资产,涉及金额34.02万元;1个单位未规范登记待处置报废固定资产;1个单位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3.49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处理资产盘亏、盘盈情况;1个单位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不全。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持续加大对粮食安全、社会服务、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和资金的审计监管力度,组织对储备粮、社工服务站、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开展审计,助力民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海珠区粮食储备区级专项经费专项审计调查。围绕国家粮食安全,重点关注储备粮收购、存储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等内容,组织对海珠区粮食储备区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单位基本能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粮食储备政策,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负责制,保障了储备粮费用资金。审计发现部分承储企业管理方面存在漏洞,2家承储企业部分“库存粮油货位卡”的产地信息不准确。1家承储企业有关账目信息不准确。3家承储企业部分储备粮入库单据信息不准确。

  (二)海珠区社工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19年6月至2022年4月,18个街道社工站收到项目经费1.16亿元,支出1.15亿元,结余0.0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单位基本能够按文件要求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工站开展评估、考核等工作,各社工站基本能够合法合规使用项目经费、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向目标群体提供服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合同签订不规范。2个单位未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个别单位对社工站运营监管不到位。2个单位与社工站签订的合同未明确约定、未细化相关服务总工时及工时折算标准。2个社工站活动开展流程不规范,存在签到表填报不准确、多计算活动工时等问题。部分社工站的人员费用及服务质量保障费、社工专业人员配备占比未达规定比例。

  3.个别社工站服务覆盖率较低。1个社工站对辖区内困境长者的服务覆盖率为42.55%,对辖区内困境青少年的服务覆盖率为60%。

  (三)海珠区菩提路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菩提路小学工程)审计情况。菩提路小学工程计划总投资226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于2019年1月竣工验收,使学校的办学规模扩充到41个教学班,增加约700个优质学位,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菩提路小学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合同要求应支付工程进度款70%,实际支付了78%,涉及金额156.32万元。   

  2.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菩提路小学工程于2019年1月正式交付使用,截至2021年12月底仍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3.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1个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多支付工程款0.44万元;1个项目因设计不合理被拆除,涉及工程费用2.78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结合2021年度审计项目,对海珠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厕建设管理情况、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十三五”时期产业招商引资情况、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情况等。

  (一)海珠区公厕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海珠区“厕所革命”的任务指标基本能在2年内完成,共新建、改造和配置215座公厕,其中环卫公厕182座、旅游公厕31座、公园旅游公厕2座。近五年“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支出经费合计4617.5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工程实施和经费支出基本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后续的公厕管养基本能按要求实施,为市民提供了便利,提升了社会服务水平,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多支付工程款。10座环卫公厕在结算时多计工程量,涉及金额7.86万元。

  2.未按图纸要求施工。5座环卫公厕的个别项目未按图纸要求施工。

  3.多支付文明工地增加费。1座公厕改造工程在结算时多计取了文明工地增加费1.51万元。

  (二)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琶洲试验区)“十三五”时期产业招商引资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围绕招商引资政策制定、重点行业产业导入情况等,对琶洲试验区“十三五”时期产业招商引资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琶洲试验区设立以来,区内产业政策与招商政策协同发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册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各相关部门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效率,大力推动企业成长和发展,招商引资工作整体稳中向好。

  1.平台建设方面。多渠道吸引创新发展平台落户,琶洲试验区成为全国首个启动创建国家互联网创业创新示范区的集聚区。全方位搭建产业发展平台,琶洲试验区被认定为广州市十大价值创新园区之一、广州市总部经济集聚区等。

  2.产业导入方面。海珠区印发了相关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产业用地项目的引进思路、条件和评估方法;推动琶洲西区土地出让、引入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规模达867亿元。

  3.企业服务方面。海珠区通过建立CSO首席服务官等工作机制,统筹行政资源和社会力量,协调解决商事登记、政策兑现、规划审批等实际困难事项,打造一体化企业服务网络、标准化企业服务流程。

  4.人才扶持方面。海珠区印发了《关于扶持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人才、人才载体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支持。

  (三)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任务落实审计情况。相关工作方案中海珠区“三旧”改造任务,涉及13个城中村14个旧村改造项目、44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和13个旧厂房改造项目。重点关注了老旧小区微改造推进情况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情况。44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中已完成现场施工33个,正在施工6个,处于前期阶段3个,终止实施2个。正在施工的6个项目中完工率90%以上1个,60%至90%的4个,50%以下的1个。10个旧村改造项目进度能够按照工作目标任务书的相关要求推进,4个项目进度相对缓慢,未达进度要求。

  五、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围绕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制度健全有效性,重点对2家区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结果表明,有关企业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基本完成了2020年度的经营考核指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14.63万元。未及时对已划转的物业进行固定资产账务调整,涉及金额952.13万元。2家国有企业有1371.40万元的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1个项目验收使用后,长期未按规定确认资产,涉及金额231.63万元。

  (二)未按规定上缴国有物业的租金收入。1家国企将1处国有物业的租金收入72.04万元全额作为管理费收入自行留存,未按要求上缴租金收入部分。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确保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

  (二)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管,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严把工程建设设计、施工、验收关,促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质量。

  (三)完善机制建设,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履行用好管好单位资产的主体责任,盘活存量资产,避免闲置浪费;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摸清底数,定期清查,确保做到账实相符。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和纠正;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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