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9月29日在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现就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属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海珠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经济总体运行稳中有进,社会事业发展向好向优。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上升3.84%,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23,300万元并完成100%支出,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首要工作任务,将财政资金积极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文商旅产业融合等重点领域,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基础上,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必要支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共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4,333万元,同比增长10.01%。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保障范围和执行标准足额编列预算,充分发挥基层“三保”兜底保障作用;教育经费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切实巩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确保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强化政府债务全流程监管,严格限定债券资金用途。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审计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真改、快改、严改、实改。截至2024年8月,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56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53个,整改到位率95%,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7项,整改金额1,226.28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90,395万元、总支出1,684,07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30,212万元、总支出1,064,888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364万元、总支出4,109万元;财政专户总收入6,589万元,总支出3,58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31个单位的45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20%,涉及金额2,818.38万元。
2. 未按规定时间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5项上级转移资金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下达至业务部门使用,涉及金额913.25万元。
3.专项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2个申请专项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的片区因主管单位未获得地块使用权而延误建设。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4个部门和10家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及按照预算批复组织预算收支,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无预算支出培训费,涉及1个部门,金额2.08万元。二是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1个单位垃圾处理项目建成8个月间仅运转51天,其余时间处于故障停机状态。三是未按合同条款结算工程款,涉及1个部门,多计金额15.10万元。
2. 收入征缴及资金盘活方面。一是未及时收回非税收入。1个单位未收回垃圾费及垃圾处理费52.94万元;1个单位对14宗行政处罚,在达到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后未采取措施追缴,涉及金额14万元。二是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5个部门未及时上缴基本户中的沉淀资金54.39万元。
3. 政府采购执行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2个部门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2.05万元;1个部门未按规定购买公务机票,涉及金额0.11万元。二是采购验收不到位。1个单位未组织供应商技术人员参与医疗设备采购验收。
4. 财务管理及核算方面。一是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3个部门未及时撤销不符合年检要求的公积金过渡户和加油户,涉及账户6个,余额1.57万元。二是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1个部门误餐费报销缺少凭证。三是历年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3个部门1个单位,金额252.79万元。四是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涉及3个部门1个单位,金额194.43万元。
5.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2个部门未定期盘点资产;3个部门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49.41万元;2个部门固定资产卡片登记不规范,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国有物业未有效盘活。2个部门1个单位10处物业长期闲置,未通过公开挂网招租等方式发挥其效益,涉及面积669.97平方米。三是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3个部门未在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完整录入公务用车信息;2个部门公务用车报销凭证不齐全。
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海珠区南泰涌闸泵工程审计
审计了海珠区南泰涌闸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合同订立及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基本能按照《广州市珠江堤防达标提升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持续完善珠江沿线的堤防防护体系,提高珠江沿岸堤防防御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工程建设程序方面。一是施工图未经审查先施工。二是部分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未经审批便已实施。
2. 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未按工程实际需求选择资质单位参建,造成评估、检测费用增加,涉及金额56.09万元。二是未按设计变更资料据实编制竣工图。
3. 工程价款结算方面。一是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结算方式与招标文件不符,合同总价多计421.85万元。二是竣工结算未考虑下浮率、未核减重复计价及设计变更项目,结算金额多计150.83万元。
4. 工程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超付预付款14.02万元。二是工程成本计算不准确,少计金额130.35万元。三是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善,个别费用缺少进度佐证材料、计算依据、合同文件等附件资料。
(二)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了区发改局等4个部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年以来海珠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工作部署,全力构筑现代都市工业产业体系,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果。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个别“十四五”产业发展工作进度缓慢。根据《海珠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要求,海珠区都市工业园(楼宇)总建筑面积需达到100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底,区内现有都市工业园总建筑面积为26.87万平方米,落后序时进度。
2.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登记信息更新缓慢。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要求,经评价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按时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截至2023年底,平台显示海珠区309家创新型中小企业中,有62家仍未更新企业信息;5家企业曾发生企业更名,但未按规定在平台变更信息。
三、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文广旅体局等3个部门海珠区体育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情况。重点审计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公共体育场馆建设运营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及其财务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决策部署,推进了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强化了公共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切实提高了公共体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了海珠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审核方面。
一是未核准工程适用计税税率,多支付增值税税费129.61万元。二是项目主管单位未经局办公会审议批准,为2个体育设施采购项目签订补充采购合同,涉及合同金额22.91万元。
(二)资产登记管理方面。一是主管部门未建立全民健身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二是现场抽盘发现11处全民健身设施存在漏登记或登记信息与实物不一致。三是资产入账不完整不准确,涉及3个体育场馆及48处健身设施。
(三)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海珠区3个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时段、闭馆(停场)通知、免费开放时段变更等信息未及时通过网络公开。二是个别体育彩票公益金捐赠的全民健身器材未按要求做好宣传标识。三是未按规定对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建立制度及相应台账。
四、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了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关注其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审计结果表明,区属国有企业基本能围绕主责主业开展经济活动,其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产权登记方面。23家企业未及时在广东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其中18家为2023至2024年期间新设立的区属国有企业。
(二)物业租赁管理方面。一是无依据决策租赁重要事项。24处物业未经企业联审小组讨论研究定价、年限、递增率等事项,涉及物业面积5,165.79平方米,月租金43.51万元;1份合同无依据延长合同租赁期,涉及物业面积4,033.40平方米,月租金38.32万元。二是违规招租。2处物业未经公开招租签订租赁合同。
(三)会计核算方面。一是现金管理不完善。3家企业部分现金收入未在当日送存开户行。二是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未对23项盘亏或处置资产进行账务处理;2家企业对资产评估增值核算不正确,影响资产账面原值35.42万元。三是收入成本及税款核算不准确。4家企业未按会计准则核算收入成本,影响毛利润2,750.11万元;1家企业房产税计税不准确,多缴税款10.37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严管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撬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责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积极优化调整管理手段,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范损失浪费。加快盘活存量低效资产,深挖闲置资产价值,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各位代表,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海珠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广州实践的新引擎、广州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老城市焕发新活力的新示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