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海珠区对口支援办公室根据《中共海珠区委、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意见》(海委发〔2016〕5号)相关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引导资金划拨和管理事宜的通知》,明确要求我区35个帮扶单位将剩余的30万区财政扶贫引导资金及时划拨到对口帮扶的大埔县35条相对贫困村,全区共计1050万元。目前,划拨到各条贫困村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现根据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2018年扶贫引导资金划拨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海珠区2018年扶贫引导资金划拨情况统计表
广州市海珠区对口支援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