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6月海珠区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各项补贴项目公示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做好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市、黔南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1071号)、《关于印发<海珠区促进贵州省福泉市、瓮安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方案>的通知》(海人社发〔2019〕57号)和《关于调整海珠区促进贵州省福泉市、瓮安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执行时间的通知》(海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4-6月海珠区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各项补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9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并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内容和事实证据。我局将根据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并对来电来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 海珠区2021年4-6月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单位部分)公示信息表
附件:2. 海珠区2021年4-6月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部分)公示信息表
附件:3. 海珠区2021年4-6月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岗位补贴公示信息表
附件:4. 海珠区2021年4-6月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就业生活补助公示信息表
附件:5. 海珠区2021年4-6月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公示信息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
(承办单位: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4384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