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地铁十号线海珠区滨江东路站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的公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由我中心将该项目的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并征求各被征收人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征收范围:地铁十号线海珠区滨江东路站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按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关于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滨江东路站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复函》及其规划范围确定(详见附件1)。
二、征收安置具体工作由我中心依法组织实施,征收实施单位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三、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
四、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11月30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持房地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滨江东路54号首层(金雅社区居委会一楼)进行房屋信息登记和领取房屋调查表格,按要求填写,也可以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书面诉求。并应于12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前将《房屋信息调查表》、《征询意见表》交回上述地址的工作人员。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相关资料可以向征收实施单位索取。
房屋征收部门地址:东晓路56号二楼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地址:滨江东路54号首层
联系电话:84025429 联系电话:84047955
联系人:李杰文 联系人:苏女士、徐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滨江东路站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复函》及用地规划红线附图复印件.pdf
2.《广州市地铁十号线海珠区滨江东路站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