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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获区人大常委会肯定

发布日期:2022-05-31 17:54:42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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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海珠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海珠区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区监察委、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及各街道工委、代表联组、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列席会议。

  会上,区环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森同志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1年,海珠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配合保障工作,较好完成了市下达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空气质量优良率84.7%,PM2.5、PM10、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持续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东朗断面、猎德断面平均水质连续两年达到III类、IV类考核目标,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会议指出,2021年,海珠区先后在市环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介绍大气污染防治经验,作为全省唯一县区级单位代表在全省水政监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建筑工地基坑巨幕防尘系统、油品直送等工作开全省、全市先河,体现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街道协同联动机制有力有效,值得充分肯定。

  会议建议,一是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在“稳中求进”中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提高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加强区环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提升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从严查处。三是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巩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成效,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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