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拟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有关要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共有2984家企业纳入评价范围,经过自评、初评、反馈、复核等评价程序,形成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拟评结果,其中“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71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1205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669家、“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335家,因关闭、搬迁、转型、停产半年以上等原因不评定等级企业704家,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环境信用评价拟评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g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电话:020-83203073、83203078
传真:020-83203080
通讯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510室(邮编:51009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