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履行通知书送达公告(广州中科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广州中科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U07Y7G
登记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高围墙山塘排路22号一楼102房
法定代表人:张振伟
我局于2022年6月1日向当事人作出《催告履行通知书》(穗环(海)催告〔2022〕13号),催告当事人自收到《催告履行通知书》(穗环(海)催告〔2022〕13号)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环罚〔2021〕39号)确定的义务内容。
现因当事人下落不明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催告履行通知书》(穗环(海)催告〔2022〕13号)。限当事人在上述通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北100号飞龙大厦8楼)领取上述《催告履行通知书》及《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自上述催告履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件:《催告履行通知书》(穗环(海)催告〔2022〕13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电话:020-34384738、020-34384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