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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处罚全文公开第二期

发布日期:2024-03-29 16:53:51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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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1穗环(海)法罚〔2024〕2号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当事人属综合医院,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53号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是海珠区重点排污单位之一。
     2024年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事实情形:分别于2023年5月6日收到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粤穗审〔2023〕20号)批复文件、2023年7月29日收到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穗环(海)管影〔2023〕12号)批复文件、2023年8月20日收到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粤环审〔2023〕126号)批复文件。上述三项新获得的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均于2024年1月25日在广东绿色发展服务平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系统进行临时披露,超过《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时限要求。综上,当事人存在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的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广州市规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2.2通报批评。2024/03/22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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