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2020年12月用人单位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发)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08 17:26:55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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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办事指南〉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73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转发关于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567号)的要求,现将广州市海珠区2020年12月用人单位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5月8日至5月13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并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内容和事实证据。我局将根据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并对来电来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2020年12月用人单位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发)公示信息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承办单位: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438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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