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2022年1-3月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各项补贴项目公示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做好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市、黔南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1071号)和《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海珠区乡村振兴局 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促进贵州省贵定县、瓮安县、福泉市脱贫人口转移就业补贴方案〉的通知》(海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海珠区2022年1-3月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各项补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7月26日至8月1日。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020-34384580)或书面方式(邮箱地址:gzhzjyzx@21cn.com;邮寄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二楼)向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提供具体内容和事实证据。我局将根据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并对来电来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 海珠区2022年1-3月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个人部分)公示信息表
2. 海珠区2022年1-3月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就业生活补助公示信息表
3. 海珠区2022年1-3月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交通补助公示信息表
4. 海珠区2022年1-3月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公示信息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