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34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传达至每位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6日
(联系人:陈丽燕,联系电话:8423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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