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6 15:38:37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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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案调查,广州市海珠区韦博语言培训中心、广州市海珠区翠城格睿特教育培训中心、广州市手拉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海珠区京华培训中心、广州市海珠区爱中行社会服务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凤翔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6个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当事人”)未提交2019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首二层,电话:020-34073693),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权提出陈述、申辩。当事人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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