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

海珠区率先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法宣传教育基地

发布日期:2023-08-23 09:28:15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分享到:
浏览量:-

  8月7日下午,位于赤岗路168号首层的海珠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法宣传教育基地正式启动。该基地由海珠区委政法委、海珠区司法局、海珠区平安寄递物流协会共同打造,设有法治讲堂、法律体检室、法治文化图书角等。

  近年来,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各种灵活的就业模式吸纳了许多劳动力就业。根据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占职工总数的21%。新就业形态具有雇佣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碎片化、工作方式弹性化、创业机会互联网化等特点,新就业形态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日益显现,大幅提升了我国经济运行的就业承载力,但也给从业者的权益保障造成了困难。海珠区主动担当作为,聚焦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治需求,前沿服务、创新宣传,率先探索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通过组织普法讲堂、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等,提供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体验,提升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感知度。

  海珠区司法局局长刘敬在揭牌仪式上指出,近年来,海珠区司法局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体检、针对性普法等方面为新就业形态职工朋友提供了形式多样的暖“新”服务,本次打造“海珠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法宣传基地”,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1310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的具体落实,也是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用工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的有益尝试,还是海珠区法治赋能新业态发展的积极探索,有利于进一步维护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新业态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揭牌仪式后,由广州人才集团下属广东南方人才共享科技有些公司业务总监胡伊伊和广东冯大律师事务所刘丽冬律师分别围绕国家对新就业形态最新政策和《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广州市快递管理条例》等进行宣讲。

  下一步,海珠区司法局将继续统筹全区法治宣传资源,以基地为依托,聚焦新业态新就业劳动者关注的热点、疑点、痛点法律问题,逐步扩大基地法治宣传教育人群覆盖范围,包括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博主、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进一步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用工平台活动,持续整合海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品牌。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