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海珠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开拓进取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助力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推进海珠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法治建设
1.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印发2020年海珠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做好海珠区2019年度法治广州迎检考核工作。开展2020年度海珠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现场评议、社会评议、实地考察等各项履职评议工作。组织做好“七五”普法考核迎检工作。
2.建设海珠法治宣传品牌。持续打造YY直播赵广军生命热线平台“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品牌,今年来共开展直播普法22场。海珠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获评“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海珠区教育实践基地获评“第二批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3.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推进涉企执法规范化。持续落实减证便民要求,组织开展证明事项进一步清理工作。组织辖区律师代表召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推介会,介绍和解读世界银行评估问卷“保护中小(少数)投资者”相关指标。
4.不断深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完成33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推进公证资源入驻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继续推行海珠区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法律服务品牌值班日等活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提供律师服务时长14251小时,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0534件。
5.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率先在海珠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1-10月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58件,受援人赠送锦旗和感谢信5人次。
6.强化律师行业管理。联合区文明办开展“海珠区律师行业抗疫先进单位”“海珠区抗疫优秀律师”“海珠区律师行业扶贫济困之星”“海珠区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多个评选活动。组织区内律所积极参与社区法律服务和对口扶贫等公益活动。完成全区34家律所年度检查、律所服务收费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工作。
7.严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培训会等,提高工作人员对新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统筹解决新法实施后的工作衔接问题,修改、补充和完善执法文书。全面加强人员管理,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措施和返穗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严防在管人员感染新冠肺炎。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8.加强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10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梳理海珠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明确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先后开展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与民法典规定不符等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开展年内即将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及时修订。
9.完善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编制海珠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审查《海珠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制审查服务,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支撑区中心工作依法顺利开展。审查海珠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来文来函,参与政府及部门决策和重大案件审议会议,1-10月共提供法律意见506件。高效审查琶洲核心片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有关文件。为地块收储、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和决策建议。服务好24家重点企业的引进工作。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
11.做好全区法律“智库”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在海珠区各单位建立45人的岗位公职律师队伍,公职律师人数同比上升55.17%。落实全区法制员队伍工作责任制,开展业务培训2场次。推动区内42个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聘前审核和聘后备案机制,全面掌握区内法律顾问情况。
12.完善海珠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制定海珠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经单位法律顾问完成合法性审查后,需经局领导班子会议或者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并按区委、区府管理要求履行相关手续。2020年海珠区司法局备案2份党内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保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开展。开展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调整目录采集工作,通过组织研讨、征求意见、两轮审查等,从6个部门的1289项事项中采集拟调整职权事项963项,依法科学有序地将区级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权限下放街道。
14.高效开展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深入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指导各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及时准确规范公开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期限内完成公示率100%。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通报评查结果并提出建议。
15.健全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学习2020版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发布年度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促进规范执法行为。推动落实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证考试2场次,共473人参加。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全年办理证件申领209人次,注销证件240件。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6.完善行政应议应诉工作推动规范执法。1至10月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应议案件5宗、为被告的一审案件33宗,二审及再审案31宗,行政诉讼监督案2宗,其中区政府单独应诉的案件胜诉率100%。建立行政应诉事前报备和事后跟踪机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疫情期间海珠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44%,居全省首位。
17.促进依法规范执法。建立全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联动机制,及时了解各单位和街道存在的行政执法困难和问题,综合分析后及时对全区执法工作给予规范指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主动发现问题,举办专项培训3场、发出书面意见8份、召开专题协调会6次,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主动更新并公开《海珠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情况、工作动态和各种便民服务信息69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按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协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9.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成立海珠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先后开展专题授课40余场次,听众5000余人次。召开全区民法典学习宣传大会,先后举办民法典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的启动仪式,推动全社会学法用法。
20.实现系统内部纠错。建立快捷畅通的复议受理渠道,1至10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4宗,接待行政复议申请200多人次。坚持行政复议全面审查原则,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或者处罚畸高的行政决定,通过撤销、变更等方式依法纠错,并指导行政机关采取约谈、警告等措施做好涉案企业的批评教育。已受理案件的综合纠错率达33.3%。
21.强化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功能。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复议依法调解工作,对新型行政纠纷等予以重点调解,如调解化解某小区因垃圾分类管理引发的新型行政争议。善用行政复议调解,全面落实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在行政复议立案阶段和审查阶段推行涉企行政复议调解前置和开庭听证制度,30%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通过依法调解化解,调解协议履行率100%。
22.高效运作区街两级调解中心。1至10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纠纷17725宗,成功率99.98%。赤岗司法所调解涉外纠纷案例被《法治日报》头版登载。海珠区2篇人民调解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居全市第一。
23.升级调解组织建设。指导成立海珠区人才公寓和谐租赁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化解海珠区租赁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裁调联合调解中心,对劳动仲裁案件进行案前调解、庭前调解、裁后答疑及诉讼指引。
24.发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搭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诉讼“三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解决衔接机制。与区法学会合作建立人民调解与中立法律服务衔接机制,协同化解纠纷。建立医疗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医疗纠纷逐年递增的处置需求。
25.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度和首选率。开展以“疫情无情,调解有爱”为主题的调解宣传月活动,开展现场咨询活动8场。开展“海珠区十佳抗疫调解先锋”评选活动。召开2020年度人民调解业务培训讲授村居调解经验。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6.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协助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宪法和民法典。配合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联合区委宣传部开展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培训活动。
27.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海珠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3次,分别学习民法典、宪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司法体制改革、法制审查办法、推动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工作7次。处级以上干部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七)助推海珠区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8.法治把关实现依法防控。成立法制攻坚组,建立“7×24全时段”的快审联络机制,审查涉疫情防控、复工达产的应急措施类文件35件次,提供法律意见151条。对政府决策或执法行为可能超越管理权限的法律风险点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建议,全部被区防疫指挥部采纳。
29.法律服务助力“六保”“六稳”。组建海珠区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为325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建立海珠区社区法律顾问暖企服务团,实地走访各大专业市场和企业,跟进解决企业困难,提醒保护员工权益。指导成立11个疫情防控党员律师突击队,挂点联系18个街道帮助基层防疫工作。
30.涉疫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得力。开展专业批发市场复工复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区调解组织参与化解135个档口集聚区2万余家商铺的租金减免纠纷。建立“老城区”和“城中村”2支区级应急精英队及18支街级应急调解队伍,发布8份涉疫调解工作指引,举办涉疫调解专题系列培训134场次,1451人次参训。
31.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精准施策。开展“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法律与你息息相关”线上法治宣讲活动,选派8名律师连续开展4期直播普法,观看人数超83万人。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案例汇编为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提供参考。
与此同时,海珠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还不够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协调监督的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四是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管理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打造法治海珠,推动全区治理能力现代化
1.强化依法治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及时研究和部署重点工作。健全依法治区办机构设置,更好发挥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查考核和总结宣传等作用。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民法典学习宣传,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公布海珠区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时备案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跟进海珠区职权调整事项目录的审定情况,会同各行政执法部门发布海珠区实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主动配合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业性业务工作。
4.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持续打造YY直播赵广军生命热线“海珠讲法”普法品牌。筹备建立数字虚拟法治博物馆。扎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各单位结合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二)深化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台阶
5.高效开展法制审查。紧紧围绕海珠区打造“一区一谷一圈”发展布局的总目标,高效保质审查有关文件,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法律支撑。推动城市更新领域法制审查工作。
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线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通过开展案卷评查、组织学习文件要求等,推动提升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
7.切实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区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推动在政府系统内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8.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提升复议办案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对重大、复杂或事实争议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举行听证。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性,组织案例点评会、执法交流会等多种培训会,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三)发展海珠“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
9.全面发挥调解中心功能。以调解中心为抓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持续打造具有海珠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经验。建立更多各具特色的人民调解内外部联动机制,主动将调解中心功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0.优化调解组织和机制建设。探索在琶洲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试验区成立商事调解中心。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现有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织密矛盾纠纷化解网络,激发社会组织、行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活力,培育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模式。
(四)增强群众获得感,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
11.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加快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整合海珠区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公证、普法教育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下沉社区。
1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顺畅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沟通渠道。加大援调对接机制中与调解工作的对接。加强法律援助律师培训力度,强化值班律师遴选和激励机制。
13.鼓励开展法律服务公益事业。坚持党建引领所建,支持律师行业融入海珠工作大局。鼓励、引导律师为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参加广东扶贫济困日、物质帮扶、精神关爱、法律咨询、捐资助学等公益事业。
14.完善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强化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日常监督管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立案投诉查处程序,完善投诉案件办理流程。
(五)强化法律权威,做好工作管理和监督
15.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的监管、统筹、指挥和协调作用,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强化刑事法律执行权威。
16.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重加强扶贫领域、社区矫正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监督。深入开展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行动。加强与区纪检组、街道纪工委的情况沟通,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对违法违纪人员依法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