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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教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1 15:56:33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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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为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将依法行政贯穿到教育工作全过程。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和监督,定期召开会议对行政检查、许可、处罚、奖励等工作进行研究,重大问题在局行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主要负责人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切实规范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一方面,局安排专人统筹法治政务建设工作,各科室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鼓励在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学习和考核,必须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同时,聘请多名法律顾问对教育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加强学校依法治校队伍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以书记、校长为领导,以德育主任、班主任、思想政治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学校法制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校通过制定章程、成立教代会、校务监督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和各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搭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中小学法治教育网络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要任务工作,认真做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执法。明确具体执法流程,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打造阳光教育。五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做表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带头遵守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在全局上下带动形成浓厚的依法行政氛围,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法律意识。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1.建立学习机制。固定每周二为机关、学校、幼儿园政治学习时间,集中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组织公务员进行《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规学习,提高全体干部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2.落实普法学习。局机关每年邀请法律顾问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专题普法讲座,本年度共培训150余人次;组织公务员和全区教职工参加干部学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切实提高依法办事、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本年度,教育系统共6727人参加学法考试,优秀率达75.86%;学校每学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对全校师生开展法治主题教育,积极组织教职工执法、普法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级各类法制学习及讲座;学校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德育工作和学校教学计划,并充分利用校广播室、网络、校报、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学校还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各类比赛对师生加强法治教育,力求使广大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

  (三)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2020年度,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少填、少报、少跑、快办)和基层干部“减负提效”目标,不断开展业务优化工作,通过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应用,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提升我局办事服务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市政务服务部门的工作部署,对事项的名称、统筹清单、办理材料等要素进行核对,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办理业务,做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标准一致。

  2.缩短行政审批时限。为了达到少填、少报、少跑的目标,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采取使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双向快递等措施,尽量减少办事人员到场次数。截至11月20日,我局依申请事项中,最多跑一次、可预约、就近办等指标均达到100%,行政许可事项关联电子证照达到了76%,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由法定776天压缩至93天,时限压缩率达到88.02%。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等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下,为避免申请人聚集,我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创新了服务方式。申请人无须到现场提交任何材料,只需在医院体检后通过穗好办App上传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收到申请后,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和材料审核结果上传,申请人可再次登陆穗好办App查询体检结果和审核结果。整个认定过程只需申请人跑一次医院体检,大大减少了申请人跑动次数,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共完成772人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和发证工作。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编制《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深入推进教育领域共计34项信息政务公开,如义务教育政策文件、学校信息、学生管理、教师管理等。截至11月20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9件,主要涉及招生入学、教育相关数据统计等内容,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

  (四)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教育行为

  1.规范行政许可。按要求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办等相关工作;完成73宗校车使用审批。今年继续沿用申请单位自行网上报名的形式,在广州市校车许可方案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各级职能部门均有步骤、按程序进行审批。

  2.严格行政检查。严格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及时公示年检结果,加强社会监督。2020年,全面开展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其中受检民办中小学24所,民办幼儿园123所,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125所;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校园疫情防控、安保、消防、防溺水、危化品等重点项目,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校园安全;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对所有使用校车的学校进行“不漏一校,不漏一车”的全面摸底排查。
3.严格行政处罚。2019年,我局共发生行政处罚事项56宗,主要是对考生在国家考试中违纪、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处罚。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此类处罚由考场监考老师填写《考生违规事实登记表》及《考生违规事实认定告知书》,通过区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送至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送至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违规事实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作出处理。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部学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行政执法意识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须深入。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教育”的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完善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法治宣传与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是不断提升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水平。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加强校园法治建设。


  海珠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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