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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04 09:27:11 来源: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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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海珠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认真落实推进“双统筹”、夺取“双胜利”的任务要求,持续深化政务改革、增强政务服务、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我区政务服务事业稳步发展,助力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推动海珠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海珠区政务数据局承担指导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及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服务管理任务,是法治政府形象的集中展示点。海珠区政务数据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各科、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依法行政具体工作;深入推进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依法依规进行;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定期集中学法制度,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全局领导干部《民法典》培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法律素养。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做好行政许可年度评价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职转〔2020〕126号)要求,组织区属各有关单位和街道开展2019年度行政许可评价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针对2019年度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法实施情况、公开公示情况、推行标准化情况、创新方式情况、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实施效果情况等报送年度报告和情况表。同时,要求部门按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专栏”刊登评价公告公示。按照抽检工作安排,选取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抽查,并跟踪后续整改。

  (二)做好市级事权下放意见反馈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再次征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简工作相关文稿意见的函》(职转〔2020〕187号),其中,市拟下放事项24项、委托事项145项、收回事项11项、取消事项123项、重心下移事项2283项、整合事项65项、移出权力清单事项136项,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安排,我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对上述市事项精简工作相关文稿研究并向市提出意见,后续将继续跟进做好意见对接工作,确保各项行政权力事项“接得住、接得稳”。

  (三)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工作。根据区机构改革精神,自承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以来,我局共收到区部门提交申请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共19项,按照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要求,在征询局律师顾问团队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协助各部门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完成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工作。

  (四)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根根据市关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的部署,我区参照市做法,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前期要求区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并报送相关调整意见和理由汇总。按照审核程序,我局已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并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区司法局反馈与区各部门进一步沟通,下一步将形成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

  (五)深入落实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围绕关于行政许可“即办和时限压缩率”等考核目标,牵头各审批部门,明确考核目标,压实责任抓落实,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截至11月6日,进驻我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659项,均按照一门一窗要求提供综合受理。我区26个部门有行政许可事项共585项,总体时限压缩率为 89.92%;420项行政许可事项可实现即办,总体事项即办率为71.79 %。

  三、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我局根据《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委发〔2019〕1号)精神,以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海府〔2018〕2号)要求,对我区2018年权责清单的机构名称进行初步整合梳理,形成对照表格并要求区各单位以2018年权责清单为基础,对照新“三定”规定,全面梳理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共10类事项,根据机构改革期间划转的职能更新本部门权责清单。目前,已收集整理全区30个部门共3630项权责清单。另外,为进一步做好全区2020年权责清单审查工作,我局对区各单位就权责清单修订部分提出的修订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整理汇总,并已征询局律师顾问团队对相关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现正对反馈的合法性审查结果进行梳理,后续将向各部门反馈法律顾问相关意见。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海珠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海珠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压实公开责任,夯实公开基础,严把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关,按期主动公开政务动态、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超1万条,发布规范性文件7个,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文件7个,全区系统上办结依申请案件超2千宗,其中向区政府提出的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宗,行政诉讼6宗,无败诉案件。

  (二)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发挥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办事服务、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第一平台作用,切实提升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及互动回应能力,将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2020年全网共审核发布信息稿9000余条篇。围绕海珠区重点工作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信息,上线海珠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海珠区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海珠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服专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海珠区复产用工保障服务专题等8个专题,丰富网站内容。加强网站日常管理监控,2020年共核实处理网站监测报告20余份,其中包含历史错链、错别字稿件800余条。有效提升网站信息内容安全。
(三)稳步推进信息公开渠道集约。根据省、市政府网站集约工作部署,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迁移集约至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工作,完成网站架构导出、数据迁移、账号权限配置等工作,同步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ipv6环境改造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实现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对全区政府序列新媒体进行摸查、清理、整合,截至2020年11月,共保留并备案新媒体账号7个。

  (四)多措并举助力疫情精准防控。自疫情发生以来,海珠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信息技术平台优势,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务公开“组合拳”,为疫情精准防控和落实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撑。相关做法得到国办公开办认可,在中国政府网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上刊登。一是大数据捕捉社会关切,当好需求“侦察兵”。海珠区充分发挥网站查询的信息统计功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手段进行分析,梳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热门工单内容、密切关注省长留言和网络舆情,及时捕捉群众疫情关切点和企业复工复产难点。二是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做好疑问“解答者”。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海珠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权威指南和工作措施,及时公布辖内确诊感染病例所在小区,提醒附近住户加强防护,通过提高信息透明度,减少群众恐慌心理。上线网上自动应答智能机器人,起到精准识别问题、自动引导服务、夜间无人值守、分担高峰压力的良好效果,受到群众普遍欢迎。紧跟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疫情防护和复工复产热点,邀请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11个职能部门和街道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展一系列疫情防控专题在线访谈,精准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扎实推动复工复产有序开展。

  (五)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海珠区深化改革,敢于担当,先行先试,在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率先完成编制目录的信息加载和规范公开,构建“四通八达”2.0版政务公开模式,打造出“区+街+社区”全覆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一是公开体系“制度通”。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细则,建立职能部门至社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二是公开事项“一本通”。创新“三类特殊事项梳理原则”操作标准,对全区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梳理,制定政务公开事项“一本通”2.0版,实现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现已完成2625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梳理。三是公开末端“基层通”。启动街道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重点做好政策法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会议情况、惠民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其他居民关心事项等八个的内容公开,实现政务公开事项全覆盖。四是获取信息“一网通”。在政府门户网站搭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各公开主体按照编制事项标准目录加载信息“照单公开”,实现群众获取信息“一网通”“指尖查”。截至目前,共在线上专栏发布信息3万余条。相关工作经验,被中国政务网、人民网、人民日报及省、市等多家权威知名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五、各项工作依法依规

  我局2020年工作不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等。局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全局未发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未发生针对我局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六、存在问题

  目前,审批系统重复分散建设导致“信息孤岛”仍然存在,信息壁垒“难”打通,数据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程度把握不够准确,导致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改革,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持续完善“放管服”改革机制,强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跟踪督办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职权;推动审批服务标准化,加快政务事项颗粒化改造和精细化梳理,实现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个人事项“就近办”;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助力构建透明、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效,树立海珠公开范本。在落实落细上级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管理,深入推进公开制度和公开标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全面应用,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作用,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可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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