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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08 17:04:48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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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深化统计法制观念,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统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海珠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治统,积极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坚持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地位和法治思维,学法守法,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听取了《区统计普法宣传和执法工作情况以及2020年工作计划汇报》,研究部署2020年局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市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体制机制。今年制定印发《海珠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海珠区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海珠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海珠区统计局对外提供及反馈统计数据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文件,明确各级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计生态,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做好汇总分析,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二)严格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水平

  1、完善民主决策工作制度。我局坚持组织专项研究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要求在制定前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完善重要指导文件的实践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反馈等工作机制。凡重大事项、具体行政行为,均由具体承办科室和分管领导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高度重视重要决策前的调查研究,要求决策前业务科室要广泛征求基层单位对我局各项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2、制定《海珠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程序,履行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源头合法。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聘请岭南律师事务所柳建启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协助修改、完善局规章制度,审核文件,有效提升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普法讲座,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学法守法的行动自觉。

  (三)规范行政执法,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

  1、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程序。我局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2、开展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把好数据质量关。截至目前对18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发出责令改正书4份;对辖内5家拥有涉外调查资质的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各专业600余家企业发出数据核查通知书;对81个月度新增一套表单位派发法律事务告知书,加强对新纳入一套表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

  对辖内80个“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项目开展“两防”双随机执法检查,其中包括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的检查8家企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切实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目前80家企业(项目)已检查完毕,发出责令改正书4份。

  3、完善《执法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等文书,增加关于“申请回避”的有关内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每次均先向检查对象出示《法律事务告知书》,讲明执法依据、违法责任、申请回避等相关要求,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按规定在政府网站失信企业公示专栏、“信用中国”网站、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有力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企业的统计守法意识。

  4、制定印发《海珠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制度》,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按规定在政府网站失信企业公示专栏、“信用中国”网站、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有力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企业的统计守法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统计弄虚作假的良好氛围。

  (四)优化法律服务,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夯实普法工作主体责任,建立普法长效机制。

  2、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掌握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知识,扩大统计工作的影响力,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下简称《选编》)等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邀请到市统计局吴永红巡视员为区一级班子领导、各部门、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讲授《选编》,郭伟煌副处长为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街道主要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统计人员专题讲授统计法及重要文件精神;在2020年党校处级干部任职、进修培训班安排统计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核算网络课程,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感,推动依法治统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3、依托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年报会议,开展法治宣传,强化对调查对象法律意识的培养。从9月份起我局分批分专业组织全区“四上”企业和“四下”抽样单位、街道统计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已累计培训66场、6100余人次。

  4、借助今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利用丰富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如“七人普小课堂”海珠特色系列活动约20场次,超过1500名群众参与,有效加强了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的提升,取得良好效果。

  (五)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计局统一集中考试方可持有统计执法证。我局全面实行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持证人员4人,达到国家规定最高标准。根据广州市统计局要求,我局今年推荐两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加省组织的统计执法培训及考试,未来将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在加强执法保障方面,保障和支持执法人员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并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装备配备;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罚没相关制度,从未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罚没收入不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一是定期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制定双随机统计执法计划,根据要求对全区“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开,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研究制定常规性统计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常规性执法。加强对数据变动波动幅度大、不配合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增强依法统计观念,扎实推进统计普法

  一是联合区委党校推动统计法律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增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的自觉性;二是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在每年年报培训中普及《统计法》内容,提高党政领导、统计从业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党政领导、统计从业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调查、据实报数的法律意识,树立不能假、不敢假的法律观念。通过12.8统计法宣传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三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学习中央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和《选编》精神,提高党政领导、统计从业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努力形成干部队伍依法调查、调査对象依法统计的统计常态,防范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推进政务公开建设,促进政府信息透明公开

  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人才素质

  根据广州市统计局要求,推荐两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加省组织的统计执法培训及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加强对持证人员的业务知识、执法技能的培训,打造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执法队伍;持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畅通投诉渠道,对违反统计法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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