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发改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上网公开工作的通知》(海司法制〔2020〕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现将有关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我局将“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纳入《广州市海珠区201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经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二)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2020年至今,我局共计完成70个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累计投资额达337.12亿元。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区发改局党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召开党组会对我局制定的《海珠区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听取主办科室关于《海珠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情况的报告,专题研究解决合法性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来,加强法制审核力量。
(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印发《海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抓实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信用建设,开设海珠公众信息网信用建设专栏,发布各类信用宣传信息130多条。推动全区“双公示”工作全覆盖、无遗漏,2019年以来累计归集“双公示”数据37459条(截至2020年11月20日数据)。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先导,完善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应用,强化“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区“双公示”信息准确率分别为99.7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99.60%),排名全市第二。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区综合审批系统已通过市互联互通平台成功对接联合奖惩接口,获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的红黑名单信息,将信用联合奖惩红黑名单查询嵌入审批业务流程,为信用联合奖惩措施落实提供技术支撑,构建“守信一路绿灯、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奖惩格局。
二、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职权的数量36项,其中行政处罚23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奖励0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2020年度我局无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累计对5家储备粮承储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7次,无涉及行政处罚案件。我局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完成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相关数据统计录入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2021年主要安排
虽然我局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加强政府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市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到位;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及培训工作还有欠缺等方面。2021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做好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二是按照市发改委有关加快形成全市统一的储备粮行政执法标准要求,规范储备粮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强化岗位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三是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落实定期学法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形式、多渠道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治专题培训,努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7日